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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也门大使田琦就南海仲裁案发表署名文章
2016-05-24 21:24
 

  5月23日,驻也门大使田琦在《今日也门》、《真实报》、《也门人》等也门主流媒体发表题为《维护南海和平稳定、友好协商解决争端》署名文章,介绍南海问题由来,阐述我原则立场,全文如下:

  5月12日举行的中阿合作论坛第七届部长级会议成功举行,取得丰硕成果,会议发表了《多哈宣言》,明确阐述了阿拉伯国家对南海问题的立场,强调阿拉伯国家支持中国同相关国家根据双边协议和地区有关共识,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和平解决领土和海洋争议问题;强调应尊重主权国家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享有的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权利。也门等国政府代表在发言中明确支持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正义立场。这说明,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正义立场是深受支持的,坚持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争端的途径是广受欢迎的,致力于维护和平稳定、实现互利共赢的努力是世界人民所赞赏的。

  近一段时间,菲律宾一意孤行推进南海仲裁案,罔顾事实,恶意炒作,引发国际舆论关注。事实上,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主张是一贯的、清晰的,即坚决维护本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坚持与当事国通过双边友好协商途径解决争端,致力于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

  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无可辩驳的主权。在这一问题上,事实明确清晰,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中国最早发现、最早命名、最早实施行政管辖、最早开发利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后,中国依据国际法收回相关岛屿,恢复了对南海诸岛的主权。自20世纪70年代起,菲律宾对中国南海部分岛礁实施非法侵占或提出非法主张,并在有关岛礁及其附近海域非法从事资源开发等活动。菲律宾上述行为违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严重侵犯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中国政府对此一贯坚决反对,一直进行严正交涉和抗议。

  中国在涉及领土主权和海洋权利的问题上,一贯坚持由直接有关国家通过谈判的方式和平解决争端。中菲之间就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解决两国在南海的争端也早有共识。中国与包括菲律宾在内的东盟国家于2002年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有关争议应由直接相关的当事国通过谈判协商解决,菲律宾单方面提出仲裁违反了两国之间的协议,违反了国际法。

  菲律宾提请仲裁事项的实质是南海部分岛礁的领土主权问题,超出《公约》的调整范围,不涉及《公约》的解释或适用;即使菲律宾提出的仲裁事项涉及有关《公约》解释或适用的问题,也构成中菲两国海域划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且中国于2006年根据《公约》第二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声明,对于涉及海域划界等事项的争端,中国政府不接受《公约》规定的任何强制争端解决程序。国际司法或仲裁机构应充分尊重各国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作出的排除性声明;支持当事国根据双边协议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通过友好协商和平解决领土和海洋争议。中国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单方面提出的所谓国际仲裁。

  中国坚持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热爱和平的民族,中国一贯奉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睦邻友好政策,始终坚持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彼此争端。中国提出“一带一路”战略,目的就是发展同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共同繁荣。中国为更好地解决南海问题并维护南海的和平稳定,还提出“双轨思路”,即有关争议由直接当事国通过友好协商谈判寻求和平解决,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维护南海和的和平稳定,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有效管控和妥善处理具体争议。这一建议得到东盟各国的广泛认可和支持。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的做法,不会改变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主权的历史和事实,不会动摇中国维护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决心和意志,不会影响中国通过直接谈判解决有关争议以及与本地区国家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政策和立场。

  中也是患难与共的好朋友、好伙伴,都主张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争端,相信也门人民一定能够理解并支持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主张,共同致力于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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